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园区  时间:2023-02-06 11:26:21  浏览数: 次  [ 返回 ]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流人才,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于2022年11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校级项目的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参与学生覆盖面,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与数量,学校决定对2023年大创计划进行补充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补充申报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 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全校师生及毕业五年内创业校友,项目符合以下类型: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师科研项目只能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2、毕业五年内的科技创新型校友创业项目。

    3、依托实习基地和相关合作企业根据企业需求提出适合学生的创业项目。

    4、致力于乡村振兴、“互联网+农业”、智能制造、物流电商、生态环保、美丽乡村相关的创业项目。

    5、其他与专业相结合的学生创业项目。

    三、申报流程与方式

    1、项目申报(2023年2月6日-20日)

    由二级各学院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创业项目,申报人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类)》(附件1)以及商业计划书(参考附件2),发送至创新创业园区邮箱xmutiep@126.com。

  2. 校级立项(2023年2月21日-28日)

    园区将组织校外专家对本次补充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确认推荐校级创业项目立项名单。

    四、其他

    1、项目指导、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参照《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厦理工教〔2020〕27号)、《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厦理工教〔2020〕9号)

    2、工作联系人:洪建新6291014,陈舒平6291656。

     

     

    附件: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类).docx

    附件2:商业计划书基础模板.doc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doc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区)

2023年2月6日

 

Email:iep@xmut.edu.cn     地址:厦门集美理工路600号 Copyright © 2005-2016 厦门理工创新创业园区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