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结题验收通知

发布者:iep_manage  时间:2016-04-07 15:18:33  浏览数: 次  [ 返回 ]

我校201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结题验收通知

o    结题对象

凡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都需申请结题,并确认优秀、合格、不合格。(名单见附件1)。

o    结题方式及材料准备

请项目负责人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附上项目研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成果形式包括书面成果和实物成果。书面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实物成果包括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

1、校级项目。校级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结题答辩:1)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2)理工类项目应有可供参观、使用的器械、设备、软件及各种发明、创造等;文经管类项目应有学术研究、文学创作、影视创作、社会调研或其他具有创新性与实践价值的成果。

2、省级国家级项目。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参与公开出版著作;2)在CN刊号的正规刊物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的论文;3)参加市级及以上的学术会议,学术论文被收录;4)研究报告被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 5)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播发1000字以上的稿件、播映的影视作品;6)项目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7)项目成果已获得正式的专利证书;8)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独立或牵头制作出具有实际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实物产品;9)成功孵化为实体公司;10)其他可认定的创新成果。

三、具体安排

由创业园统一组织结题验收,时间初步安排在1月20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流程如下:

1、有实物成果的组织展览评审:

①各项目组应提交展板设计后的ai源文件,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创新点、项目成果等,由学校统一制作展板。同时,小型实物产品应携带至展览现场,大型仪器设备可通过视频演示、图片、展板等方式进行。

②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成员回答专家的提问(5分钟左右)。

2、无实物成果的组织答辩评审:

①各项目制作PPT演示文档(内容包括项目项目简介、项目创新点、项目成果等),由1位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每个项目至少有1位成员回答专家的提问(5分钟左右)。

四、材料提交和存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报告、稿件、专利证书、工商注册等)复印件于1 月15日前提交到创业园303翁倪嘉,电子版发送至2240034219@qq.com,以便学校统一安排结题验收工作。

五、其他

1、未能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答辩资格,不予结题。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创新创业园区

                                   201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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