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园区  时间:2023-09-21 16:00:41  浏览数: 次  [ 返回 ]


各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举办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闽教直〔2023〕3号)的文件,现园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赛事报名,具体赛事事宜详见附件。

一、参赛对象

本科组、高职组参赛对象为两岸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

台港澳地区参赛对象以线上参赛为主,目前已在大陆高校就读、交流的台湾学生可参加线下赛

二、竞赛队伍组成

1.个人赛:每个院校组成一个代表队限报5名参赛选手,每个参赛选手配1名指导教师。决赛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如果超过必须进行预赛或选拔赛。

2.团体赛:每个院校限一个代表队参赛(不含台港澳地区高校组),每个代表队由3-5名参赛选手组成,每个代表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大陆高校之间不得跨校组队。决赛参赛队伍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0支(不含台港澳地区高校组;分立本科组和高职组,决赛队伍总数可增加50%,附设中职组,决赛队伍总数可再增加30%),如果超过必须进行预赛或选拔赛。

3.台湾地区高校代表队,可以与大陆高校联合组队参赛。

三、报名须知

1.赛事有60个赛项,每个赛项每校原则上限报一组选手,故要求指导老师为赛事负责人,联系主办方(附件有联系方式)组织赛事报名。

2.有线下赛的由各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外出参赛。

3.请有兴趣参加本次竞赛的同学加入以下QQ群,便于后续竞赛事宜的管理。

附件:1.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实施方案 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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